偷窃无罪

偷窃无罪

十多年前去台湾会见商界前辈,前辈对马来西亚不熟悉,我介绍概况。当时国内又有人主张实施回教法,谈及偷窃得截肢,前辈一脸难以置信的样子:”偷东西要砍手?这……不太文明吧?“

我说:“这很文明啊!我们的议员说。”

“啊?怎么说得过去呢?”

“因为我们砍手前有麻醉。”


前辈笑断了腰,可怜这对我们来说并不是,一不小心就几成事实,纵然说回教法只加诸于穆斯林,但非穆斯林始终忧心忡忡,老怕不知怎的会延烧自身。有人说,若不犯法,又怕什么回教法呢?这说法不尽正确,一些规条在千多年以前制定,千年以后物换星移,价值观大大改变,原原本本的套用旧法,适当吗?

汶莱严惩同性性行为和通奸的法律刚刚生效,对“罪犯”施以石刑,就是用石头砸死的意思。此举引发国际抗议,谴责汶莱践踏人权。好莱坞明星佐治.克鲁尼呼吁杯葛汶莱所拥有的酒店,可是汶莱盛产石油,汶莱苏丹富甲一方,福布斯杂志估计他个人财富有200亿美元。就算真的全民杯葛汶莱公司,大概也难伤苏丹一条汗毛。

汤姆斯.弗里曼在著作《世界是平的》中讨论一项有趣的观察,一个国家的女权和石油产量成反比。为什么呢?石油带来巨大财富,而这些财富又通常集中在男性掌权者当中,自无动机让女性抬头。可是,当石油耗尽,再无法依赖天然资源带来财富时,要拼经济便唯有动员全民,无论难女。当女性也能贡献社会,经济必须仰赖女性时,两性地位也就趋向平等了。

说到底:钱作怪。当一个人的钱多到可以用来黏在四面墙当隔音棉,任世界再怎么骂他也听不到的。因此,估计汶莱将一意孤行,不会像我们的政府那样U转。那么,一些汶莱人民怎么办呢?大可向我国议员学习学习,参考我们优秀的智慧。

巫统国会议员丹斯里诺奥马说,偷东西只要没给人逮着, 就不算有罪。按照他这个逻辑,就算杀人放火,只要没被发现便是圣人,死后天堂预留了位子。他这个让国人气煞的论调,搞不好对有些人有用。如果身在汶莱,政府又铁定不改变现有法律的话,切记诺奥马的真言,关起房门不要被发现,就“无罪”了。

2019.04刊于中国报

喜欢吗?请帮忙分享!

周若鹏

更多好内容,请关注我的社媒:

订阅电子报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