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mart Roadster – 古往今来最慢的跑车
我的第一辆跑车是Smart Roadster,但一辆700cc的迷你车到底算不算跑车?车型像跑车,不一定算是跑车,操控必须要好。这辆车子的身份蛮尴尬的,Jeremy Clarkson在Top Gear节目中嘲笑它的性能,批评它的变速箱(真的很糟),但最后认同其开车乐趣,承认它是跑车。
Clarkson嘲笑它是有道理的,这辆车真的很慢。涡轮增压引擎仅仅输出80马力,0-100需10.9秒,随便一辆国产车大概都比它快。但奇妙的是,坐在里头你会感觉很快。我载过一个朋友,车子一跑他就叫:“慢一点!慢一点!”而当时时速未达80公里。为什么呢?主要因为座位奇低,车手很贴近路面。我们对速度的感知主要来自视觉,比方说飞机飞得很快但你不觉得,因为四周完全没有可以用作参考的视点。在低矮的Smart里看路面线条,似乎后退得特别快,因此产生速度的错觉。它其实是很慢、很慢的。
Roadster的极速是167kmh,但你踩尽油门、等两年以后大概能达150kmh,要超越160kmh,必须关冷气,把冷气用掉的马力还给引擎。虽然慢成这样,但它胜在敞篷,一打开车顶乐趣就来了,也不会想开得多快,尽情享受风中的音乐,甚至连那慢半拍的变速箱你也会原谅。操控还算可以吧,因为轮距超短,转弯十分灵活,还为我赢了几个autocross比赛奖项。
作为城市用车,Smart十分称职,停车非常方便容易。而且它很省油,5公升就能行驶100公里,一来因为引擎容量小,二来因为车重不到800公斤。底盘是金属,外壳竟是塑胶片,还能和同款车交换外壳换颜色 — 这概念何来?当初和Benz合作开发Smart的,正是Swatch。
Smart的概念在当年真算是创举,如今还在欧美流行,但在马来西亚老早就“不行”了。才700cc的车,车价太高,马来西亚人觉得不划算。而且原厂没考虑到这里炎热潮湿的气候,车子问题一箩筐,我的一年要出12次大小毛病,后来受不了,只好卖掉。
Smart Roadster早已停产,已是历史文物了,生产的最后一辆在Benz博物馆 — 那是定格的美好回忆吧!
2017刊于佳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