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可婷无罪释放,是天理吗?
我向来认为沈可婷无辜,估计这里的读者大多觉得沈可婷终于无罪释放了,这是彰显正义,这世界还有天理。天理?那是什么东西?
阿兹里意外丧命时年仅14岁,其母法蒂玛对法庭裁决表示失望,但仍得黯然接受,生活还是要继续。她也承受社会的指控,说她是失职的父母,让小孩深夜飙车。她反驳:“如果知道孩子溜出去,当然会阻止呀!”是啊!我们都当过小孩不是吗?都做过多少父母不知道的事。
什么是天理呢?访问网非正式调查马来网民对此事件的看法,绝大部分认同沈可婷无罪,但也有小部分认为伤了八条人命却什么罪罚也没有,哪有天理。各方的天理都不一样。
会突然为此事纠结是因为在沈可婷无罪释放之时,有另一人也一样脱罪了。那件事没有媒体追踪,已被淡忘,法庭已判,我也不想再挑争议,总之就是某个人做了对其他人不利的事,但在法律上证据不足,这事就算了结了。但,受害者的伤口还在。天理是什么呢?我看至少能有这个结论:法律不是天理。
根据法律,本周丹斯里李金友破产了?那是知名的、根基深厚的企业家,怎么可能为了“区区”3百万令吉的诉讼就破产呢?李先生召开记者会,表示将汇3百万现金给大马报穷局,以便和诉讼另一方交涉,搁置破产通知。我深信以李先生的资源,肯定可以讨回“公道”。
连李金友这个等级的富商,也能因法律的技术性问题而“暂时”被判破产,还有天理吗?试想想那些缺乏资源的人,在面对法律挑战时能如何应对?负担不起庞大的律师费以及可能的赔偿,往往只好俯首认栽,就算全世界的道理在自己手上也好。说什么天理呢?
天理是很模糊的,每个人的认知不一,只有白纸黑字的法典、步骤分明的程序才比较能依靠。和所有人为的事物一样,法律不可能完美,我们只能寄望真理尽可能越辩越明,有时候能彰显公理,有时候溜了几尾漏网之鱼。天网恢恢?法律何曾是天网,天网又何曾可靠?
我们仍得尊重法律,那是文明社会的终极依归,没有别的了。某些法律上无罪的人,也许最终仍逃不过社会的道德审判,也许。天理靠不住,天理循环的意思也许是:天理拿去再循环了。
2023.04刊于南洋商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