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真是分“享”吗?

这真是分“享”吗?

小时候我的身体被侵犯过。

有一次长辈们围吃榴莲,一刀砍下,掰开,气味溢了出来。我正要逃开,长辈拉着我:“好吃啊!请你一颗。”我说不要,他拿了一颗硬塞进我的嘴:“要试过你才知道好吃!”

我要吐,他说:“吞下去!”

是的,这样就算是被侵犯了。当年勾践吃屎,至少还是自愿假装的,后来还骗了整个国家回来。这下你硬把榴莲塞到我嘴里,算家暴了。

为什么有的人太喜欢吃榴莲,有的却不喜欢?这是个谜,我怀疑这是天生基因使然,就好像左撇子吧,不能硬拗。我知道长辈是一番好意想分享美食,但他怎不想想他的美食对我来说是大便?


啊,我最近又喂过谁吃大便了?我说的不只是榴莲。

生命中总有一些你特别享受的事,很希望和人分享。比方说你很喜欢,硬扯另一半同行;你觉得健身很好,力劝朋友加入;你觉得读书很棒,硬把书本塞进他们的包包。但他们就是不喜欢啊,这样做徒惹反感,敬你而远之,到最后是你自己觉得受伤:哎呀,我只是想分享喜悦,怎么他们都不领情?

除了分享“好东西”,就是分享“意见”。每个人总觉得自己的意见最睿智:你应该、应该辞职、应该结婚、应该分手、应该买这款车、应该买那栋楼。对方不听,你便觉得他冥顽不灵,其实冥顽不灵的是你自己。你是不可能完完全全地为他人设身处地的,他的情况只有自己最清楚。比方说你劝人创业,而其实你只看到他专业能力强,可曾考虑过个性必适合面对风险吗?

你确定你真的在分“享”吗?

想要分享,是善意没错。比较恰当的方式是,“分”出来就好,“享”不“享”由他去。把榴莲端出来,让要吃的人自己拿。好书介绍过也就算了,要读的人自己会买。有的人天性是宅男宅女,不必拉他们行万里路。也许真有的人享受痴肥,又何必逼迫他们运动呢?

唯一例外的情况是,对方是你的孩子,你有责任非要开阔他的视野、加强他的能力,那么你还勉强有理由把意见加诸其身。但就算是孩子,最后还是得让他自行发展的。起初他听你的话吃了一口榴莲,不喜欢就是不喜欢,再逼下去,就要和你脱离父子关系了。如果对方不是你的孩子,且让别人好好以自己的方式过日子吧!

如果有机会再见到那长辈,我会请他买完我的集,然后陪他一页一页、一句一句地读。我有三本,共约300首作品,第四本来着,我看他在第几首诗开始呕吐求饶。

2017.09.01 刊于南洋商报【若智大愚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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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若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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