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人说接受你的过去,你要不要全都告诉她?
有个年轻朋友正热恋,叫他小村吧,两人认定对方就是相伴一辈子的人,必须坦诚相对。
村:“我之前有过17、8个女友。”
女脸色一沉:“那么多?”
村:“有的也不过几个星期,几天也有。”
“几天的叫一夜情了。”女冷冷的说。
村哥还不察有异 :“不算。一夜情另计,不过不太记得。”
然后女友就发飙了。死蠢的小村还辩解,说每个人都有过去,不是说好要坦诚相对的吗?
“坦诚相对”是个大陷阱,对男女都一样。上面那个真实故事,角色对调结果也一样的。对长远关系来说 ,坦诚是好事,但醋劲永远都是最真实、最有杀伤力的。越在意对方,醋劲越狠,过去的也好现在的也罢,一发就是不可收拾。我没有答案的问题:明知对方会不爽,还要不要“坦诚”?
有一个交心的对象,当然希望互相接受整个人,包括过去现在未来。但男人应付女人发飙的功力有限公司,恐怕吵架决裂收场。那么,隐瞒是不是比较好呢?话说慢一点,凡事出口之前,先修饰一番。但是啊如果真相都必须修饰,这个交心的对象,还是不是真能交心的对象?
现实就是这般无奈。不过故事后来的发展,可能有一些启示。两人大吵三百回合后,村仔又跪又哄的,终于和解。女方情绪平稳后(重点),很欣慰村仔能够信任她,两人关系似乎更为亲密。
有一晚和阿村喝酒,问及此事:“死仔村,你女友知道你的花花过去后,没有问题吗?”
“很好啊,对我很信任。只是常常用这个话题酸我,单单打打,比较刺耳。”
“你后悔告诉她吗?”
“没有后悔啦,好彩我没有跟她说其实是36个。”
2016.08刊于佳礼专栏
给女读者补充说明
你的男友我不认识,肯定不是阿村。
如果是,我一定会坦诚告诉你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