傳媒控管之“必要”

傳媒控管之“必要”

中國发新指示,嘻哈、紋身不允許上電視,理由是這些是卑劣的文化。我身在馬來西亞看到如此新聞,本來暗笑共產黨封閉,後來笑不出,因為這是五十步笑百步。

在這方面我們可是領先中國的噢!電視行業的朋友告訴我,紋身在這裡老早已禁上電視,男生戴耳環也不行。凡和相關的圖像如佛像、十字架等,除非是在新聞報告、紀錄片的前提底下,都不能在屏幕出現。講到這裡,大概就知道回教圖像出現是OK的,哪一種文化是大佬十分清楚。有趣的是,朋友說不出是哪個單位正式發出的指示,也就是說很可能這些禁忌乃“代代相傳”的自我設限罷了。說大眾傳播媒體的限制,我們沒有比中國開明多少。

凡傳媒審查,就是由一小部分人決定大多數人什麼該看、什麼不該看。就算這些限制有明文定義,也不可能涵蓋所有傳媒內容,模糊處負責人就用個人價值觀衡量。所以,有時候接吻鏡頭安然通過電檢局,有時不。英語粗話沒問題,華語的剪掉(難道用英語問候他全家比較覺得舒服?還是他英語真的太差?)這些審查的理由有時是為了維護文化,像我國;有時是為了政治、控管,像中國。


我反對電影審查,但卻認同對大眾傳媒需要一定的管制。在網路時代以前,大眾傳媒是民眾獲取資訊和娛樂的主要管道,政府對其內容必須負責,別以爲美國自由開放,電視一樣受管制,晚上十點以前不能播放“不雅”内容。什麽是“不雅”呢?一樣是由各單位自行定義,但基本共識還是有的,比如裸露、見血的暴力等等。這樣的責任到今天還是要負的,但是規條並沒有與時並進。再者,這責任已經越來越不重要,因為民眾都依賴網路取得資訊了,政府管不住 —— 馬來西亞政府管不住,強勢的中國政府則通通箝制。

中國控管網路“舉世聞名”,連小熊維尼也被禁過。縱然我不認同管制,但這些管制產生另一面良好的結果 — 因為屏蔽谷歌、臉書、推特等外來網絡服務,讓中國國内的微博、百度等網路企業有時間、空間發展起來。那些美國公司不衹資本雄厚,而且有先行者的優勢,早期中國本土企業難與之抗衡。如今,這些中國企業都獨當一面,對國內經濟貢獻良多。

這是因為中國領導洞悉先機嗎?壓抑嘻哈文化,會讓中華文化更強勢嗎?我想未必。你不會看到美國發指令禁止中華舞蹈上電視,那是因為美國對本身文化信心飽滿,不會擔心出現一個宗教符號就讓人民混淆,通通改投異教去了。

 

2018.02刊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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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若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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