讲下笑,唔得咩?
我最崇拜的谐星是来自南非的特雷弗·诺亚(Trevor Noah),目前在美国发展,我把他奉为脱口秀之神。他不用脏话,极少情色,爆粗开黄腔惹笑太容易了,他从生活、时事取材,内容常常是知性的。我之所以把他奉为神是因为听过他的一个段子:诺亚的继父在他母亲身后开枪,正中她的头。弟弟来电通知他,他直奔医院……
这是真实事件,如此可怖、让人愤怒的一件事,居然变成了诺亚台上的诙谐段子,而且很好笑。我爆笑之时却也十分清楚这是百分百的悲剧,似乎笑得很不应该。一般脱口秀能逗笑观众就已经很好了,诺亚竟能同时让观众感受诙谐与惊怖,我至今还没见过更强的作品,这真是顶尖的艺术创作了。
此外我还喜欢已故的乔治·卡林(George Carlin),他后期表演的特色是连珠炮地细数社会谬象;乔治.奥利弗(John Oliver)用笑话包装时事议题,深入浅出地让民众更了解。当然,脱口秀并不需要如此“文以载道”,能供娱乐就很好了。但无论是哪类笑话,能戮中笑点必是因为说出了大家的共同经验和想法,从脱口秀中可以看见社会的缩影。
但大多数人有共鸣的笑话,总会让另一方持相反意见的人笑不出,玩笑的对象更觉不是滋味。比如说拿贪腐说笑,人民笑了,但贪官只会咬牙切齿,因为笑话背后是针一样的事实。这些笑话是百姓宣泄的管道,本就伤不了人分毫,然社会对笑话怎样反应,就显示出人民的幽默感和肚量如何,以及言论是否自由。从最近的脱口秀俱乐部事件来看,从其创办人里扎因表演涉煽动而被捕来看,从我过去在社媒分享笑话而遭警察盘问来看,马来西亚是不成熟、不及格的。
至少在美国是这样的,在喜剧表演的语境内所呈现的笑话都不能构成毁谤,为什么呢?因为那是笑话呀!自愿入场或点开视频的观众都知道自己在看喜剧表演而非新闻播报,有正常智商的人都不会把内容当作事实,毁谤也就不存在。同理,演员的用意在于逗笑,观众的目的在于娱乐,自古以来谁会用笑话来煽动群众呢?你能想象将军在临阵冲锋前对士兵不是喊话激励,而是讲三分钟脱口秀吗?
在美国年度的白宫记者晚宴上都会请谐星表演,内容多是吐槽,对象除了媒体也包括在场的总统。那些笑话不时针对总统施政,十分尖锐,但大家都一笑置之,没谁会被捉起来或遭秋后算账。如果连谐星也自危,连说笑也没有自由,这无疑是言论自由的丧钟。就不要再笑别人禁维尼熊,我们也不远了。
2022.07刊于南洋商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