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恨的性骚扰
报导说医院中有医生行骚扰下属,强吻、胸袭、讲色色的话题,以职权之便威逼下属就范。下属报警,快一年了还没下文,要到报章揭发才引起关注。在MeToo运动扩展之际,这类事件特别刺眼。
女性一直是受害者,中学时就听女同学控诉在巴士、巷子遇到色伯伯的恐怖故事。不巧最近美国谐星约翰·奥利维也在他的节目Last Week Tonight中详尽报导性骚扰议题,访问了安妮塔·希尔教授。希尔在1991年揭露上司克拉倫斯·托馬斯性骚扰,当时托馬斯被布什总统提名接任最高法院大法官,此案因而备受关注。后来呢?托馬斯继续当他的大法官,因为所有指控皆无从证明。奥利维问希尔,27年过去了,社会对于杜绝性骚扰事件到底有什么进展?
指控当然很难证明!那些不当行为发生时,周围大概不会有人证,身体碰触和污言秽语都不留证据,剩下的只有受害人的一面之词(除非对方蠢到用简讯性骚扰)。于是,受害人的指控往往被贬为恶意污蔑,还要面对社会压力。若性骚扰在工作环境内发生,受害人恐怕还会被标签为滋事份子,此后事业发展受阻,对女性说有多不公平就有多不公平。27年过去,希尔说改进不是没有,普罗大众对性骚扰的意识提升了,但进展还是太慢。正因为性骚扰难留证据,她呼吁目击者不能沉默,沉默等同帮凶。
究竟怎样才构成性骚扰呢?开黄腔算吗?搂抱算吗?如果没有骚扰的意图,又算不算是性骚扰?奥利维举的例子最好笑:你开车不小心撞到我,总不能说没事发生吧?这样,男人在女同事身旁不就要步步为营了吗?希尔说,只要你不是个骚扰者,又何必担心?我无意也无力从法律角度来谈何谓性骚扰,我想倒可以人情来界定 — 男人要对女人说什么话、做什么事,想象一下若有其他男人这样对你女儿,你会不会要揍他?如果会,这就是性骚扰,不用怀疑。如果没有女儿又如何想象?那想象一下,如果是妈妈。
据知院方已把涉案医生停职,调查结果不知将会如何,恐怕在缺乏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又会像美国大法官托馬斯那样,没事。当然,我们不能凭一己之判断,就认定男人有罪,那也很“无辜”。不管怎样,就算没法判罪,也期待女性勇敢站出来举报咸湿佬,狠狠的给他教训,就算他不坐牢,往后大概也没什么好日子过了。
2018.08刊于透视大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