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園比賽和現實脫節

我深覺校園内的一些比賽有必要改善,我就我有參與評審工作的演講和詩歌朗誦比賽來談。
記得小時候我參加演講比賽,臺上的在講,臺下的也在講,沒誰在聼。參賽者從範本取來現成文章,死記死背,指導老師再輸入肢體動作的標準程式,就成就了一部講話機器。我説講話機器,不是演講機器,因爲講者沒有做到演講必要的功效,即是使觀衆聆聽,傳達思想。沒有人在聼的演講比賽,算什麽演講比賽?
校園比賽是有用的,只要你把一項活動設計為比賽,大家爲了勝利的榮耀就會踴躍參與。演講比賽鼓勵學生學習在臺上面對群衆,這是非常有用的技能。但是,講些什麽呢?應該是學生要講的東西,這通常不會是環保、戰爭、扶老婆婆過馬路,可能是考試心情、好玩的游戲等等,何不讓他們自己寫講稿,老師協助組織就好?這樣的講稿無論對講者還是現場的學生觀衆來説都有趣得多。講者在說自己的事,就會表現自然,那些校園演講的標準肢體語言也就可免則免了。我初中時參加講故事比賽,故事自己寫,表演自己設計,確保觀衆都在聽我的。
各參賽者的表現都是由評審說了算,依據的就是那千年不變的章程,語音語調肢體語言表現技巧,參賽者自然就會專注在這幾方面下功夫得分。有沒有可能把觀衆反應列入評分呢?撇開實際操作的技術面不談,這樣做的精神是要讓演講者知道,他們要做到的是和觀衆建立連接,而不是照顧比賽分數而已。這樣的比賽會對學生太苛刻嗎?只要準備的時間充裕,不會。現在已經有了即席演講比賽,現場得到講題,立刻準備講稿,我反倒覺得這才太苛刻。
詩歌朗誦比賽也有類似的問題。朗誦,是藝術表演,但比賽章程就藝術不起來。不許用方言、不許吟唱、不能用道具服裝,既是藝術,何以設限?也就是爲了讓大家能在相同的起跑綫比賽。我同意爲了比賽,標準是需要的,我也相信單純的朗誦便足以打動人心。但藝術的一大元素是創意,打壓創意無助表演。我還是覺得就算限制重重,要尋找創意仍然可為,但參賽者多為了“安全”得分,不敢冒險衝撞章程嘗試新做法,失去了藝術表演的精神。另外,觀衆有在聼在看嗎?
這些比賽還有一個隱藏的問題,就是訓練的模式。如果都是老師在把學生打造成他理想的表演樣子,這就不是學生本身的創作,參與感便大幅降低。我在英語詩歌朗誦圈混,發現他們都自行創作、主動要求上臺,我問校園華語詩歌朗誦參賽者,有幾個離開校園以後會繼續創作、繼續表演?也就是說,他們並沒有在比賽中發現創作和表演的樂趣,主辦方白做了。
主辦方還在不斷抄貼前一年的章程,有修改的不是改進,而是限制。本來沒有限制方言,發現有人用方言,就禁用方言,方便評分。誰來領頭,來個大革新?也不求立刻大變,先玩玩一兩場看看成效。我在體制外靜靜期待著。
2017.11.13刊於中國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