卡通有病
童话有病,卡通也有病。卡通和漫画界限有点模糊,多由漫画改编,就一起谈,比如陪我一同长大的小叮当(后来“正名”为多啦A梦)。
我听过小孩说希望成为大雄,可以放心懒惰、闯祸,反正总有小叮当收拾残局。据说这系列漫画翻译成马来文后,也挺受欢迎。最难接受的是,里头有太多静宜洗澡、大雄闯入洗澡间的情节,还有掀裙子的变态行径。但比之蜡笔小新,小叮当是小儿科,若说小叮当在为日本AV培养未来观众,蜡笔小新就是在培养小朋友现在就看AV。
咸蛋超人Ultraman还有系列的机器人卡通都刺激我思考,不是因为内容有什么深度,只是经过了几百集之后,不得不开始质疑:为什么绝招一定要被打个半死以后,才使出来?为什么Ultraman那么厉害,电池还比不上我的遥控汽车?为什么机器人总要三合一才能打败怪兽,怎么不一开始就做一个巨无霸机器人?为什么要用巨剑近距离搏杀?巨枪不是更好吗?
除了日本卡通,就是看西方的Tom & Jerry、Roadrunner等。十来分钟一集的卡通,意识可比龙虎门、风云更暴力。无论画面如何可爱,Tom和Coyote毕竟是惨死又复活了无数次。小朋友能分辨虚实吗?这很难说得准。标志性的超人卡通反而和平些,且更有内容,但其实每个超级英雄都在暗示执法司法的失败,警察叔叔没用,穿到花花绿绿、身份不明的怪人才可靠。
我喜欢西方动漫的模式多于日本。故事说无可说了,换个时空从头说起,人物大致一样,但更新内容。日本的方式通常是无限延伸和重复,演到观众呕吐为止。比如整个Ultraman家族比你的姨妈姑姐还多,但其实每个本质一样,外观和必杀技动作不同罢了。圣斗士星矢的对手打不完,不外是越战越强、屡败屡战、最后胜利之无限重复。后来的那些Pokemon多达七百只,父母的钱包多了七百个洞。
说穿了,那是商业操作。早期的卡通比较单纯的在说故事,后期都和商品紧密结合。以前电视台要向制作公司购买节目,现在有的制作公司还得倒贴给电视台。为什么呢?因为这些卡通“节目”其实像广告,最后为制作公司赚钱的是玩具和其他周边商品。所以,Pokemon种类迟早逾千,指日可待。这算是卡通界的暗病。
在商业社会这些都无可避免,娱乐总是需要的,我也看这些卡通长大,并没有变得变态(应该没有吧…)。让孩子多读点书,少看些电视,还是可以制衡那些负面影响。
2015.03.29刊于中国报《杂乱有章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