朗诵一首诗的原则问题

朗诵一首诗的原则问题

感谢左行风在9月14日副刊“马华”发表<一首诗的原则问题>,指出我在《声音的演出》选诗的原则有问题。我首次编书,对任何赐教都虚心接受,甚至感到受宠若惊。

他说我主张选好诗,却没说明何谓“好诗”,而且所选作品偏向口语,似乎不算“好诗”。我自知理论基础不扎实,或能分辨、欣赏优劣,要分析恐力有不逮。好诗于我大约是能以具象文字表现诗意,感动读者的作品。那么,书中所选都是作者的最佳创作吗?未必。原因很简单,选诗还有另一原则,便是适合朗诵。此项我未曾明言,原以为书的主题已经很明白。

既是朗诵,观众主要得靠听觉来欣赏,诗句是念过便消失的,不像文字可以反复咀嚼玩味,观众要在瞬间吸收朗诵者以声音传达的讯息。有的好作品文字晦涩,单凭听觉来不及吸收消化;有的好作品太长,难以长时间集中精神聆听;有的太短,没有空间酝酿情绪;有的笔调太冷静,表演起来缺乏感染力。筛选下来,便是这些“不错”而且能找到朗诵方法的诗作了,比之目前在朗诵比赛中所用的“非诗”,还是比较恰当。


至于批评的《橡树》太接近散文,我窃想也许左行风对诗的要求比我高。以橡树暗喻族群,有写诗的技巧,不至于变成散文。若真如左所言,难道田思的《我们不是候鸟》也非诗?《橡树》并非游川最好的作品,但符合朗诵的原则。左只举一例,但这情况必然还有,而我挑选这些作品的理由也和《橡树》一样。可惜篇幅有限,不然左还能谈更多。

书名叫《》,和游川的渊源甚深,这左也明白。游川在诗歌朗诵中的创意,深深影响我们这一代的表演方式。如果在舞台上对鲜少读诗的观众演过,自能体会和纸面创作如何相异。

书名非自嘲,而是致敬。

 

2014.09.21 刊于星洲副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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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若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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