丑陋的大马驾车族
你上一次看见别人闯红灯是什么时候?你上一次自己闯红灯是什么时候?你上一次看见别人毫无预警切入别人的车道是什么时候?你上一次毫无预警切入别人车道是什么时候?你上一次遭别人插队是什么时候?你上一次自己插队是什么时候?你上一次看见别人随地泊车是什么时候?你上一次自己随地泊车是什么时候?
一座城市的基设无论多先进,建有多少栋摩天大厦,这些硬体上的进步和居民的文化水准完全没有关系。路上川行的车种或能反映生活水平,但这和人们的心智成熟度也完全没有关联。吉隆坡高楼林立,路上常见的车种从保时捷、宝马、本田到普腾,生活水平好像不错,但司机的水平实在一言难尽。以下列举几种最让我抓狂的恶行。
第一宗罪,随地泊车,图一己之便,管他人去死。购物中心必然设有收费停车场,可是外头往往有大量车子停泊路边,占用了整条车道。原因大概只有两个,一为省几元小钱,二为省两步路,也不管原本通畅的道路因而堵塞。并不是只有升斗小民才如此“节俭”,我还看过百万名车Audi R8停泊在The Curve外阴暗一角。我们还喜欢借车位不足之名“双重泊”(Double Park),稍有良知的会在挡风镜留下联络电话,但多数人没有,因为“我只是停—下下而已”。其实车位真的不足吗?繁忙区附近通常都会有停车场,可是,我们懒得走路。懒人之最要数我以前的一位“美女”邻居,她到商店购物,店前车位满了,她的奔驰轿车就泊在车位后边,横阻三辆车,虽然仅五步之遥处有十来个位子空着。被挡的车主要走,只好大声鸣笛,吵到一旁无辜的小孩嚎啕大哭,美女快步走来,心情好的话会对受害人笑一下(没有道歉),然后把车移一点,挡着另外三辆车。
随地泊车的除了懒人还有烂人。我曾于繁忙时段在十七区双车道见过一位安娣,车子占了一条车道停着,在车上悠闲阅报,其他车辆被她这么一堵都只能龟速挪移,我真后悔自己没跳下车开机枪向她的车子扫射。这司机完全不为他人着想,连最基本的礼貌也没有。
第二宗罪是无预警的切入他人车道,包括插队,这是十分让人生气的。 《火星男人遇上金星女人》的作者约翰.葛雷说,平常人与人互动时会保持一定的距离,从一尺至三尺不等,视地区文化而定,这空间就像是个人的领土。可是这领土在开车时会向前伸延至二十五尺,因此当有人无礼的切入,我们会觉得被侵犯,特别生气。
那些忽切左忽闪右的司机分两种,有格和没格。有格的,更车道时会亮讯号灯,换道时会和周围的车辆保持安全距离,我们反而会为他着想,这人大概有急事吧,有时看技术好的连超几辆车,还会觉得帅气!
没格的,你希望他翻车。明明间不容发了他还硬挤过来逼你煞车,而且也不亮讯号灯。没法换车道超越,他就紧贴前面的车辆施压逼人让路。永远不排队,总是冲到车龙最前端插队。这种没格的都自以为技术超卓,我从事车贷的朋友清梅就领教过,一位顾客自夸驾驶技术多了不起,要载美女露两手功夫,原来就是这种没格的左右乱切,把清梅吓个半死。
我的澳洲朋友尼奥是个高超的车手,也曾经在联邦大道遇见一个没格的。当时尼奥开着一辆货车,从倒后镜看到一辆鲁莽的普腾横冲直撞的追来,追到尼奥右侧时,普腾摆右想再换右车道,可是他必然是犯了众怒,右车道的车子突然加速趋前挡着不让,普腾只好摆左闪避。这时,尼奥已经准备煞车了。果然,普腾失控旋转—百八十度,不偏不倚停在尼奥车前,车里头的没格年轻司机和尼奥相照面,尼奥冷笑大呜车笛,看着普腾非常不帅的前挪左摆后移摆正车子,之后再也不敢快了。这就是为什么我说没格的也没技术,在车外的尼奥已经能预见会发生什么事了,普腾司机大概转了半圈还不明白为什么失控。技术好的车手在修练过程中知道汽车操控之难,更懂得顾及其他司机可能反应不及,因此尽可能避免突然转向和煞车。
第三宗罪是闯红灯。本想说此项重罪较不常见,可是撰此文时我正乘计程车回家,司机刚闯了一个红灯。红灯停绿灯行,这是最基本的规则,小儿皆知,许多司机连小孩也不如。我最常见闯红灯的是电单车和计程车。前者自恃轻盈灵巧,后者为讨生活分秒必争,而且熟知哪里有电眼何时有警察。此方向红灯彼方便是绿,来车往往要快速通过,图一时之便而漠视闯红灯的危险者,白痴之极。最可恨的是,万一出事,害的不只是白痴自己而已。
十年前我在美国依利诺州马康镇求学,当地有许多十字路口都没设交通灯,只放了一面“停”的指示牌,有时连指示牌也没有,可是,司机们无论来向有无车辆都会自动在路口停下,然后自律的依到达的先后轮流通过。十年后的今天,我们许多司机尚未进化,还不如美国十年前的文明。
第四宗罪是开车讲电话。你开着车看到前面的车子突然变慢,八成就是在讲电话,而且肯定没用耳机。单手开车,对车子的掌控就减了一半。还有的人不用手,歪着头把电话夹着,那么他的世界顿时倾斜了四十五度,而且看不到左右,判断力当然也变歪了。
挡路还不是最可恶的,单手还是歪头也不是最危险,最可怕的是少了半个脑。讲电话分神是必然,不用耳机者更甚。跟在后面,你会看到他们的车子左左右右的漂浮,好像喝醉酒跳芭蕾舞。他们还会没看清楚交通情况就随便换道,有几次我差点被撞到,我希望他们驶进沟渠,莫要为祸人间。
第五宗罪乃阻碍交通,但这里所指是行驶中的,和胡乱泊车不同。有的人开着时速百一占用快速车道,自以为是极速了,对后面时速百六追来的车子懵然未觉,阻着地球转。还有的人是明明看见后面的车了,但认为它超速不对,自己乌龟爬爬有理,偏不让路。我自己就曾经是这品种的乌龟。
你也许会问,超速违法,怎么我反倒责怪乌龟了?况且时速百一的乌龟还算乌龟吗?你的看法绝对正确,但姑且听听我这只龟有何歪论︰就算我开百三也好,只要我后面的车开百五,我就成了挡路的乌龟。每种车子的能耐不同,好车的设计已考虑了高速行驶时的稳定性,能在没有速限或速限很高的大道飞驰,比如德国。像S级奔驰类的房车,开一百六十感觉像灵鹿的六十。加上司机的能力不同,能应付的“速度感”也不一样。
“速度感”是我临时自创的名词,指对速度的感觉,这是因人而异的。我的好友林金城说过他开六十就觉得快了,业余车手Ian Khong说他开百六才舒服(注意,只是舒服,还不算快!),老练的电单车手聂.胡斯兰说两百二刚好。就好像香港人步行比我们快,如果后面有一个疾行的香港人,让一让何妨?
所以啊一排汽车被迫慢驶,最前面那辆龟速挡路的就叫龟头,学名Dickhead,开这么慢也正因为只有“头”了,no balls。
虽说速限百一,有时法律仅供参考。各国速限都不相同,在没有速限的德国,其车祸率还比有速限的国家低。在马来西亚,超速像违反自然性行为,法律说不,人人天天在做,而且,做的人总比不做的爽得多。
你可能纳闷,为什么久久没数到醉酒驾驶的,那是罪大恶极不必多说,我心里头闪过好几个极其恶毒的诅咒,且积点笔德不写出来,请读者自行发挥想像。而且醉驾在其他国家更严重,我们至少有七成人口不喝酒。
我看似在苛刻的批评,几乎像要在十八层地狱多辟一层专收大马驾车族,其实又不尽然。如果你领教过上海、椰加达等城市的交通,又会觉得大马司机全都是风度翩翩的绅士。听在大陆工作的盈盈说,那里的司机可以在十字路口互不相让堵个半天。我在上海乘搭过计程车,车子比马来西亚的新,司机都穿整齐的制服,开起车来却像职业杀手。大陆自行车多,常常乱过马路,计程车会毫不客气的逼近到两寸的距离,看谁怕谁──结果自行车不怕,计程车也不怕,乘客我吓个半死。在椰加达的计程车上,司机像在好来坞电影中演警匪追逐,双车道硬挤三辆车,还互不相让的斗快。
究竟驾车文化是如何形成的呢?据说驾车时是潜意识在操作,所以抵达目的地时,常常会想不起路程中发生的事情,在此情况下的行为表现没有经过大脑过滤,最接近本来面目。加上人们把车里当作私人空间,自己是匿名的,和其他司机没有面对面的互动,没有人际关系的约束,更可以放肆。也就是说,一躲到车里开车,个人的素养就显现出来──可见很多大马驾车族是没有素养的,其中之最又数无恶不作的飙车党。
你上一次放慢车速看路旁车祸是什么时候?你上一次停下车来抄车牌号码又是什么时候?我当然相信你不会,因为我的读者必然是有素质的──
我一连两天被图一时之便、在单向道逆向而来的电单车和汽车吓个半死。第二次,我实在沉不住气,比了一个中指的手势。
2013-06刊于星洲文艺春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