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的土地

Statue of Liberty, New York

刚踏足异乡,由於参与特别课程,我非得住在校方指定的宿舍,和美国朋友一起生活,而同行的朋友反而疏於联络。马来西亚与美国,两地风俗皆不相同,当时最令我震撼的是,学校的公用浴室居然没有隔间,洗澡时,大家都得裸裎相对。我的洋朋友们自然能一边光溜溜地冲凉,一边谈天说地,但我可不行。后来,听说信仰回教的朋友们能以食物不适合为由,要求迁离宿舍,我才顿悟规矩非死物,校方会遵重各人的信仰,容许特别的安排。於是,我向校方反映说,我是孔教的,更礼义廉耻的扯了一大堆不能和大伙一起冲凉的理由。现在回想起来,虽然负责人婉拒我的回信语气是十分客气,但在展读我的信时,必定笑弯了腰。求迁被拒后,我总是候着浴室没人时,鬼祟地洗澡。

美国上课情况和马来西亚的中学大相径庭:讲师发问,或同学提问,没有人会默不作声--除非偷懒没备课。美国学子都了解教授及讲师的角色在於教导,本身有疑难但问无妨,不发言表述自己的看法和意愿,是自己的损失和退步。我渐渐学会在课堂里高谈阔论甚至说笑,印象最深刻的是有一次与基督徒们争辩圣经的内容。我曾与美国同学们“交流”许多想法,包括在美国人人平等的言论自由与媒体开放、马来西亚的特权、固打制、电检局、内安法令和被钳制的媒体,在半公开场合能畅谈这等事情,实在痛快。美国同学从小便被教导宪章所赋予的权力,他们根本无法想像没有这些权益的情况,令人眼界大开。

我在美国就读的大学,其中一项必修且必须及格的科目,是美国的Constitution(宪法),如果这一科不能及格,即使其他科目考得再好,也无法毕业。他们认为,作为公民,应该清楚本身的权益。例如,在数年前,美国议员以色情泛滥为由,倡议管制互联网内容,由於这项倡议违背言论自由的原则,终经不起舆论的力量而作罢;克林顿总统的丑闻事件,美国考量到他可能违法,并不因为他位高权重而家丑不外扬,所以世界第一强国的总统,也得坐在法庭上接受审讯。说实在的,我对美国公民权益的了解,甚至比对马来西亚的公民权益来得详尽。


美国人注重个人的感受多於群体--除了权益,还涵盖个人的兴趣。在这里的大学气氛,铜臭和分数主义的成分都很低。例如,我的美国室友主修动物学,其原因就只因为他对该科系充满兴趣。我的马来西亚同学们,修的不是商学,就是电脑等所谓“出路广”的学系。我的美国室友可不担心这些,他的父母也不干涉,他们都明白:选修自己有兴趣的学科,更能全力以赴,将来踏入社会更能敬业乐业。如果啊,我们的医生们最初的志愿都是救人,就不会发生拒人入院的荒唐事了。

回到马来西亚,我深刻感受到一种反文化冲击。从美国回来,我觉得自己的国家,本该有许多胜人一筹的地方。然而两国国情迥异,优劣立见:当我对一些事物做出批评时,周围的人会劝告我别乱说话。我常向好友们说起:应得的东西还没得到,便要继续追求争取--但毋须执着於哪一片土地。

凭一己之力,我改变不了什么,只能把理想放在心上。

升学互动网  约2000年前的文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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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若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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